师德的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师德的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职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理念、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教师的劳动同社会进步、国家兴衰与人类文明紧密联系;教师职业的神圣在于引领学生走向文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要以良好的师德成为学生人生的导师。
一、爱国守法,依法执教。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以教书育人为己任,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努力将党的教育方针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并对学生施以影响。
二、敬业爱生,诲人不倦。
热爱教育,恪尽职守,坚守教育者的理想和信念,自觉地把教育、培养学生作为应尽的责任和天职;关心、爱护、理解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秉持“童心母爱”的为师真谛,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勤于钻研,严谨治学。
做终身教育的.“领跑者”,学习研究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升专业知识、人文素养和教学水平;弘扬科学精神,追求真知真理。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求真务实,进取创新。
不图虚名,精益求精,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关注科学发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遵守教学计划,保证教学时间,严格考试纪律。学风严谨,因材施教,精心教学,重视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对成才的影响,启发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思维,坚持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并重。
五、学为人师,行为示范。
以学问、道德、人格、人品涵育、滋养学生,成为后学的师表、社会的模范。勤学苦练,耕耘不辍,积淀睿智的教育理念;加强修养,抵制庸俗,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坚持公道,不以教谋私,维护廉洁的教师行为;言谈得体,举止文明,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言行一致,坦诚为善,追求完美的教育人格。
六、平等合作,互勉共进。
公正地看待差异,充分尊重他人的价值;与人相处坦诚相见,信赖为重,善解人意,光明磊落;热爱集体,尊重同事,团结协作,追求学校、团体和个人事业的发展。
七、教书育人,服务社会。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积极提供专业服务;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思想,进一步明确我校全体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应有的责任,切实提升我校教师的整体形象,特制定《xx实验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全体教职工应在以下方面认真履行职责:
1、自觉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重温《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关政策法规,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自身的法律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依法治教,从自身做起,从源头根治一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增强法制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遵守国家的法制法规,提高依法从教的水平,不参与赌博和迷信等违法活动,坚决抵制伪科学和邪教组织的渗透。
3、要洁身自好,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更不得以学校名义举办培训班、补习班或参与其中的教学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宣传或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的补课。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者,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各班主任是规范收费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和服务性收费政策,所收费项必须使用上级统一印制的收费凭证,并做到全额上交。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报刊、教辅用书及其他商品。在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同意的条件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
5、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切实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解决教学的实际问题和提高自身能力,努力成为科研型教师。任课教师遵守教学计划,维护和优化课堂秩序,保证教学时间,严格教学和考试纪律,反对自由散漫、徇私舞弊作风。
6、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正确、全面评价学生,不公开学生考试排名结果,不歧视后进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既关心学生在校的表现,也要关心学生在家庭生活和社会上的表现。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真正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7、尊重学生家长,主动倾听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不训斥、指责家长,不接受家长的宴请或馈赠,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加强团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从学校整体利益考虑问题,待人诚恳不虚伪,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杜绝有损于同志的言行,光明正大,坚持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传播、扩散小道消息,不做有损学校的事。对学校所分配的工作,不推诿,不敷衍,团结一心,共谋学校发展。
9、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课,不拖课,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在教室或会场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旷课旷工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全体教师在任何场合都应该注意自己的师表形象,使用文明语言,作风正派,彬彬有礼,衣着整洁得体大方,举止文明,模范地遵守公共道德,注重身教。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11、凡出现师德师风差的教师,影响教师形象的,对当事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评职、晋级资格,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部门给予政纪处分,直至法纪处理。
12、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增强师德师风意识,确立师风师德观念,按师风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师风状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每年教师节,学校要表彰一批师德师风表现出色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一、评价内容: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爱岗敬业,把教育作为神圣的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 工作期间不做与教育工作无关之事。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教育做到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
4、严谨治学,钻研业务。以优质教育为已任,主动学习,主动发展,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不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向家长索取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6、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和采纳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各种关系。
7、自尊自爱,严于律己。做到言不失师风,仪不失师表,行不失师态,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8、教师间团结合作,互相尊重,与人为善,积极营造和谐氛围。
9、心系学校,顾全大局,发扬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与评价方法:
1、考评组由校党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2、学年末每位教职工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总结一年来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3、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进行家长、学生评议活动。
4、考评组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位教职工客观地给出评语。经认真考核后,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给出每位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归入个人档案。
三、教职工师德师风评价成绩的作用
1、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评结果,根据奖优罚劣原则,在教职工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模等各方面得到体现。
2、师德师风考评结果要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师德师风考评不及格者不得聘用。
一、责任制度
各单位要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和载体。各学校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
二、会议制度
学校班子每学期至少要召开2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
三、学习培训制度
各校每月至少要组织1次教师全员参加的师德师风培训。教师要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规定学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今后,凡教师培训都必须讲师德、必须讲教师礼仪。要把师德师风学习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学习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四、谈心制度
学校
五、档案制度
学校要为每一位教职工建立师德师风档案,专门记载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其内容为:教师的
六、民主评议制度
要面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或建立其他举报和反馈渠道,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构建完善的评议
七、情况报告制度
要对照师德规范要求,教师每学年写出师德师风自查报告,由学校组织
八、考核制度
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采取
九、诫勉谈话制度
发现教职工在政治
十、奖惩制度
各校要结合实际,完善奖惩机制。对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教师,要大力表彰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有失德失范言行的教师,要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在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和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