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读书笔记(合集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生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在这本书中,有一段话给我印象最深——“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被简爱的那种自尊自爱的性格所震撼,爱情本来就需要双方的信任与平等,而且纯真的爱情不会因为美貌与身份而介怀。简爱这样努力的追求自己的幸福或许不是每一个女性所可以做到的吧。而在当今的现实世界里,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个体的人格尊严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请问你可以像简这样拥有不羁的精神吗?如果没有,请您坐下来,把世俗的喧嚣抛开,静下心来,细细品味简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或许更让你懂得什么是爱!
每位父亲、母亲都有对自己孩子的一套教育方法和期望,然而并非所有子女都能体会到父母的苦心与期盼。读《傅雷家书》,我感受到父亲对孩子的另一番教诲。品读一封封家书,正如聆听傅雷先生父子一次次温馨的对话。
傅雷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文学翻译家和文学评论家,并且对中外的文学、音乐等艺术均有涉猎。然而,他对爱子傅聪的教育却没有要求其博学多才,仅仅让其在音乐上深造。因为傅雷先生深刻懂得,要在一个到达一片领域的巅峰,是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兼之学海无涯,凭借一颗赤子之心,才能不断开拓出新的天地。
同时,傅雷先生更注重塑造爱子的人格。他在一封家书中教育儿子道:“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伊索是公元前六世纪的一位著名寓言家,但是《伊索寓言》并不是他自己创作的,还包含有他同时代的几个作家的作品。读了《伊索寓言》之后,我得到了很多启迪和教育。
这一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农夫与他的儿子们》。
农夫的耕作技术很厉害。有一天,他得了一种很罕见的病,临终前,他为了让孩子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就把耕作经验传授给了他们,然后说:“这是我送给你们最好的珍宝,你们一定不要忘记。”说完,就去世了。
大儿子以为爸爸留给他们的是一些金银财宝,于是就叫上兄弟们到田地里一起用耕作的方法来找宝藏,秋天到了,葡萄架上长满了葡萄,比以往长得都多,在市场上卖了很多钱。直到这时,大儿子和他的兄弟们才终于醒悟过来,原来爸爸留下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教会了他们要做勤劳的人,不要做懒惰的人。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勤劳就能得到应有的回报,懒惰会让人变得愚蠢。父母的爱是无私的,只有勤劳,不让父母操心,才是给父母最大的幸福!
都说读一本书是在跟作者交流,阅读过程中感觉作者时常提醒我们要分辨书中的“真”“假”“有”“无”“虚”“实”。随是如此,阅读的过程中不免产生悲伤的情绪,历时65天也有点悲情忧调的,这种伤感其实不是对书本身剧情的伤感,而是跟现实结合起来,虽是清代小说,可是对当下社会的现象真是如出一辙,也才明白《红楼梦》为什么会被评为现实主义小说。
《红楼梦》人物众多,关系复杂,剧情严谨,前后呼应,字字镀金,作者惜字如金,能少一笔的绝不多一笔,以致给读者产生联想,这或许是“红学”产生的一个原因。本文绝不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之文,也不是对剧情的解析,而是愚者阅读之后的些许感想,这样一篇巨著,如果不写个拙感劣想的,倒觉得有些雁过无留痕的遗憾。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述。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可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能够明白,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向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可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当叫鲁迅老爷,可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可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可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齐玩耍,可是他明白,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仅有闰土明白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可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以往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貌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貌,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此刻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异常是最终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作者名字叫查尔斯?芬格。作者游走南美洲,收集了十九个民间故事,把游记和故事串成了这本书。
前天,我看完了一本叫《银色大地的传说》的书。
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作者名字叫查尔斯。芬格。作者游走南美洲,收集了十九个民间故事,把游记和故事串成了这本书。
这十九个传说有讲女巫的,有讲巨人的,有讲王国的,也有讲野兽的,但这些故事都和魔法分不开。
我最喜欢第十六个故事——《魔法之镜》。此前,有一个叫素素的姑娘和父亲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久,父亲娶了一个邪恶的继母。这个继母其实是一个双头蟾蜍怪,她用魔法让素素的父亲患上了重病。她当着素素父亲的面对素素非常好,其实背地里一直歧视她。后来,一个叫华西亚的小伙子捡到了一面能见到人灵魂的魔镜,照出了素素继母的真面目,识破了她的诡计,用箭射死了双头蟾蜍怪,挽救了素素和她父亲的生命。最后华西亚和素素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整本书语言流畅,有趣生动,插图也画的不错,是一本好书,怪不得封面上的评价是:一本来自南美大陆的《天方夜谭》,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童话经典。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这本书是我的生命,我听说过这个词叫一本书不语,这是充满了所有的知识,这本书被称为生命。我读到这句话我明白,人生就像一本书后,可以通过页面阅读页面来获得知识,取得经验。只有你每天都要珍惜后,才能对生活更深的足迹。我最近看了所谓的“士兵突击”电视剧许三多讲述一个NAO从训练中一次又一次地试图成为一名特种兵战士。我很佩服他的精神,还记得他不放弃,放弃的精神。所以,我很佩服他。
今天,我读了《英雄人物邱少云这》本书。邱少云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的坚强意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主要讲的是在一次执行潜伏任务时,邱少云同志被敌人放的燃烧弹烧到了。邱少云同志为了不让潜伏任务失败,他强忍着疼痛,半个小时过去了,这位伟大的战士为了战斗的胜利献出了年轻的宝贵的生命。
当我读到邱少云同志被火烧的时候,我的心里极其难受。我和文章的作者一样盼着有奇迹的出现,盼望老天突然下一场雨,可是没有;希望邱少云同志在地上打个滚,可是他没有。就这样,邱少云光荣地牺牲了。
读了这本书,我被邱少云为了战斗的胜利,宁可牺牲自己的精神感动了,他是一位多么了不起的战士啊!祖国人民为有这样的战士感到自豪,我们为有这样的榜样感到万分光荣。
与邱少云相比,我非常惭愧。我有时上课不认真听讲,经常搞小动作,还与同学说笑打闹,破坏课堂纪律。现在看看邱少云,再想想自己,我真为自己的表现感到不安。邱少云是个遵守纪律,不怕牺牲的好战士,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我将用邱少云的精神激励自己,做一个合格的小学毕业生。
今天我读了法国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各种昆虫和植物。比如可爱的石蚕、蝉、螳螂、萤火虫、蜘蛛、蟋蟀,还有我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矿蜂、采棉蜂、采脂蜂、赤条蜂等等。
我觉得这些昆虫里生活习性最好的是娇小的赤条蜂,它身材小巧,细细的腰,腹部分成两节,黑色的肚皮上还围着一条漂亮的红腰带。它很讲究卫生,总是将垃圾丢到洞口几寸以外的地方,它可以帮农民伯伯除掉爱吃庄稼的毛毛虫。
我通过读《昆虫记》,还了解了最残酷无情的昆虫是螳螂,它们不仅用自己的大钳子捕捉各种昆虫吃,而且还会吃自己的兄弟姐妹呢!还有好吃懒做、不劳而获的寄生虫,含有剧毒的狼蛛。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这些害虫一定要把它们除掉哦!
今年暑假,我读了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读完后,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有一种危机感涌上心头。
《城南旧事》描绘的是作者童年居住在北京城南的景色和人物,是林海音童年生活的真实写照。《城南旧事》有《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五个短篇小说。故事是凄苦的,作者温婉柔和的笔调,让我们透过那一丝丝的忧伤,看到了每个“小人物”的梦想,他们臣服于现实,却不屈服于命运。
在那动荡的20年代末,国家岌岌可危,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如果物换星移,他们生活在了21世纪,我仿佛看到“秀贞”“三叔”和“小桂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仿佛看到勤劳本分的“哥哥”和正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弟弟”;仿佛看到“兰姨娘”嫁了青年才俊,幸福美满;仿佛看到宋妈还在城里打工,两个孩子却衣食无忧。是啊,我们今天的生活是阳光的、幸福的、温暖的,可这一切来得多么的`不容易,是无数先辈抛头颅、洒热血的代价换来的。我们每个人都要为国家的兴旺而加倍努力,只有国富才会民强!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的童年也结束了”,当年小英子12岁,上小学六年级,面对生命中的如此变故,她的那份淡定、从容与坚毅是同岁同年级的我无法比拟,无法承担,无法想象的。或许,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奋发图强、自强自立才是我该给童年涂上的最好色彩吧!
《城南旧事》就如一缕轻柔的风拂过我的心田,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要充实自己、强大自己!
上周,老师发了一本名叫《狼孩》的书,回到家,我便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昨天,我读完这本书后,爸爸让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毛克利年幼时,差点儿就被一只大老虎吃掉,幸亏一只狼救了他的性命。从此以后,他就被狼父母哺育成长,成为狼群中的一员。他在丛林中渐渐长大,他的智慧和勇敢使他获得了许多动物的尊重。他自己也十分喜欢丛林的自由生活。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人性也渐渐显露出来,有一些动物也开始他,他最终只好回到人类社会中。
在作者的笔下,丛林中的许多动物都十分可亲,他们也有,也有动人的亲情、和信义。在整本书中,最的是猴子镇之战、决战大老虎和丛林的浩劫;最感人的是毛克利的春天。从毛克利差点儿被撕的粉碎,到回到人类的世界,毛克利经历了无数磨难,但也使他和丛林的动物们产生了强烈的情感,直到回到了人类的世界,也会不时出现在丛林中。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类必须善待动物,才能与他们和睦相处。
我们学习了“《我的战友邱少云》”文中讲了敌人控制了391高地,志愿队在山坳里潜伏着,敌人却使用燃烧弹,荒草着火了,邱少云活活烧死了,战士们带着满腔怒火的把敌人全部歼灭了。
我喜欢句子是“邱少云像千斤巨石一般,烈火在他身上烧了半个多钟头才渐渐地熄灭。这位伟大的战士,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挪动一寸地方,没发出一声呻吟”。我从这里感觉到了邱少云像千斤巨石一样牢固,他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邱少云很坚定的钢铁般的意志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晴天有时下小猪》。读后感:畠山则安的妹妹叫阿玉,她发现了从鸡蛋里流出来的不是蛋黄和蛋清而是猪,洒出来的豆子变成猪了,拿到的报纸是猪……哈哈哈哈哈真好完,我都相信这真的。你们看见过吗?
《淘气包马小跳》之《轰隆隆老师》我故事告诉我们:要相信什么事都有奇迹般地发生,所以我们要相信科学。
《成语故事》之《覆水难收》商朝末年有个足智多谋的人物,叫姜子牙。他整天钓鱼,家里的生计发生了问题,妻子马氏嫌他穷,不顾姜子牙的苦苦请求,离开了他。后来,姜子牙取得周文王的信任和重用,联合各诸侯建立了西周王朝。马氏见他又富贵又有地位,懊悔当初离开了他。便找到姜子牙,请求与他恢复夫妻。子牙已看透马氏的为人,把一壶水倒在地上,让马氏捡起来,马氏捡也只能捡到一些泥浆。于是姜太公对她说,你已离我而去,这好比在地上的水,难以再收回来了。所以,做任何事之前,我们一定要顾全大局,三思而再行。
《米小圈上学记》读后感:何伟来了,对姜小牙来说,何伟,来了就等于他的末日到了。因为何伟是姜小牙,在幼儿园里的死对头,姜小牙,说和何伟是个好人,何伟偏说自己是个坏人。
《怕黑》人人都怕黑,有时候,孩子们怕黑。
《乔布斯》读后感:有一年,乔布斯购买了5台iMac,作为给孙子,孙女的圣诞礼物。当时5岁的Moiiy的iMac过了一会就出故障了。乔布斯立即给专家打电话问为什么会出故障。我从这里知道了:父爱是伟大的。
《宇宙》书中说了个道理是宇宙是无限的所以我们要继续探索。
《怪老头》怪老头说他非常奇怪,什么事情他无所不知,比如说我,我叫张敏敏,他知道我的名字呢?
《亡羊补牢》这个故事讲了养羊的人,他不听街坊的劝告房,又丢了一只羊,所以我们要听街访的劝告,但是,有时候也要自己动脑思考。
这个小男孩(毛格利)被一只瘸腿的老老虎从村里叼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狼夫妇救了下来。后来在狼群开大会时,棕熊霸伯鲁和大黑豹巴希拉以力用信用的担保和刚猎来的野鹿做担保才让毛格利活下来。
他学会了狩猎技巧和大森林的法律等,也学会了各种动物的语言;他爬树的本领和猴子一样棒,游泳的本领和他会走路一样。
当红狗群危害到整个狼群和大森林的安危时,大蟒蛇卡厄告诉毛格利:“只要你在白天的时间把大红狗群慢慢地吸引到河边,一旦到了黄昏,它们的战斗力就会减弱,在黑暗中更是比不上狼群,并且死神之家(毒马蜂)在那。
毛格利用大蟒蛇卡厄地方法,消灭了大红狗。
但最后他还去了人类的地方生活,只要有人在狩猎他就会立刻去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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